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 号)等文件精神,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及活力,加强政策扶持力度,特创立“创智汇”基金,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推动成果转化,培育和孵化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思维、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现启动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创智汇”基金孵化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孵化目标:
华东师范大学“创智汇”基金的执行以“学生素质和能力的达成”为中心,以培养“教育家情怀,企业家精神”为宗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助力学校卓越人才培养。基金孵化项目致力于推动技术创新,促进成果转化,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企业家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大学生创新创新创业实践提供平台与资源,
二、申报要求及办法
(一)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报项目应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品或创新技术,有较完备的学生及指导教师团队。
(三)申报项目应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互联网+”“挑战杯”等重要创新创业赛事,积极参与研讨、沙龙、训练及孵化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孵化周期不少于半年,不超过1年。
(四)各学部、书院、院系应广泛宣传、深入挖掘、积极动员项目参与申报,充分发挥各单位专业优势与特色,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申报人填写《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创智汇”基金孵化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经单位审核后,将申报书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一并于2023年2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kliu@admin.ecnu.edu.cn,邮件名称为“项目所属单位+项目名称”。
(五)创新创业学院拟于2023年2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审核通过后,在创新创业学院主页予以公示。
三、资金支持
资金用于项目孵化过程中所需的设备、耗材、资料、制作、差旅、会议、专家指导、学生劳务等相关支出。根据评审结果,每个项目支持1万-20万元。学校按照项目预算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在附件相应栏目中详细填写)确定业务费、设备费、人员费比例(人员费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项目通过申报评审并公示后,将于2023年2月下旬下达支持资金。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要求执行。
四、未尽事宜可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2233597,13917985320(微信同号)。
附件: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创智汇”基金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关于申报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创智汇”基金孵化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