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 “创智汇”基金孵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5浏览次数:13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 号)等文件精神,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及活力,加强政策扶持力度,特创立“创智汇”基金,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推动成果转化,培育和孵化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思维、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现启动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创智汇”基金孵化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孵化目标:

华东师范大学创智汇基金的执行以“学生素质和能力的达成”为中心,以培养“教育家情怀,企业家精神”为宗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助力学校卓越人才培养。基金孵化项目致力于推动技术创新,促进成果转化,培养学生创新思维、企业家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大学生创新创新创业实践提供平台与资源,

、申报要求及办法

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报项目应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品或创新技术,有较完备的学生及指导教师团队。

(三)申报项目应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互联网+”“挑战杯”等重要创新创业赛事,积极参与研讨、沙龙、训练及孵化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孵化周期不少于半年,不超过1

(四)学部、书院、院系应广泛宣传、深入挖掘、积极动员项目参与申报,充分发挥各单位专业优势与特色,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申报人填写《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创智汇基金孵化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经单位审核后,将申报书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一并于2023210日前发送至邮箱kliu@admin.ecnu.edu.cn邮件名称为“项目所属单位+项目名称

创新创业学院拟于20232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审核通过后,创新创业学院主页予以公示。


三、资金支持

资金用于项目孵化过程中所需的设备、耗材、资料、制作、差旅、会议、专家指导、学生劳务等相关支出。根据评审结果,每个项目支持1万-20万元。学校按照项目预算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在附件相应栏目中详细填写)确定业务费、设备费、人员费比例(人员费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项目通过申报评审并公示后,将于20232月下旬下达支持资金。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要求执行。

四、未尽事宜可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223359713917985320(微信同号)。


附件: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创智汇”基金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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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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