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2浏览次数:3582

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精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创新创业精神,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发展,从2019年起设立华东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工作先进评选(评选办法及申报表详见附件1)。 评选流程通知如下:

一、集体、个人申报:按照申报类别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由所在院系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院系推荐:各院系组织相关人员对推荐候选人进行院系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填写相应类别的推荐表,并加盖公章。原则上各院系推荐的每一大类内先进不超过3项、每一小类内不超过2项,同一团队(个人)及项目原则上只能选择参评1项,特殊情况最多也只能参评2项,同类奖项上一级落选可参选下一级奖项评选,不同类别不能跨类评选。

三、申报、推荐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请于126日前发至邮箱:scxy@ecnu.edu.cn。材料包括《华东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工作先进评选汇总表》、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扫描版及佐证材料电子版。

四、创新创业学院将对推荐材料进行校级初评,评审通过的项目或个人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拟表彰集体(项目)和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创新创业学院将在1221日创新创业总结表彰大会上颁发奖状和证书,并给予相应的奖励。表彰大会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2233567

办公地点:创新创业学院(原中北河口海岸大楼)514

创新创业学院

2019122

 

 

 

附件:

华东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工作先进评选办法(5).docx

2019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工作先进评选汇总表(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