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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和表彰2018年度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科创新创业教育网  发布日期: 2019-01-04   浏览次数 387

各单位:

近年来,我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相关精神,从打造创新创业训练体系、构建校院二级管理机制、促进校内多部门工作联动、搭建校内外交流和展示平台、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制度保障等方面全面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探索、大胆实践,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成效。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鼓励更多教师参与和提升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工作,教务处决定开展2018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说明

评选工作采取各学部(院系)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申报人须从事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工作3年以上(含3年),工作内容包括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作为主要工作人员承办校级以上学科竞赛或者组织参与市级以上重要学科竞赛并获得较好成绩。各学部(院系)可推荐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相关人员1名、学科竞赛管理相关人员1名(计算中心、大学英语教学部作为公共教学单位可单独申报1名学科竞赛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学校最终评选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先进个人10名、学科竞赛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0名。

二、评选依据

1、学部(院系)近三年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情况,含立项、中期、结题相关材料提交情况、立项数、结题率等。

2、学部(院系)本科生近三年在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学校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学术论坛上的参与及获奖情况、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CSSCISSCISCIEI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情况、本科生参与国家发明专利申请等情况。

3、申请人就推动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水平所采取的举措,如宣讲会、成果展、学术论坛、讲座、沙龙、报销指导、制定院系相关细则等,可附文本、图片等材料说明。

4、申请人近三年承办或组织参与本科生学科竞赛及获奖情况。

5、申请人为推动学科竞赛参赛水平所采取的举措,如宣讲会、制定培训方案等,可附文本、图片等材料说明。

三、材料提交

请申请人结合评选依据认真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内容须详尽。各学部(院系)在2019111日(周五)前将申报表(一式五份)提交到教务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yzjing@sist.ecnu.edu.cn。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书》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书.docx

联系人:经雨珠

联系方式:54344786yzjing@sist.ecnu.edu.cn

办公地点:闵行校区行政楼220

教务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