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六届“汇创青春”-工艺美术类参赛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7浏览次数:1186

各单位:

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六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本次活动“工艺美术类”作品的收集、评审和展示工作。现对“工艺美术类”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作品征集要求

1、征集类别:工艺美术类(含陶瓷、首饰、玉雕、玻璃、漆艺、珐琅等)

2、征集对象: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留学生)

3、作品要求:学生原创作品(往届“汇创青春”获奖作品除外)

二、作品报送要求及流程

1、每位参展者(含第二作者)最多提交两件作品(含两件)。

2、参展作品须填报作品信息表(见附件):作品材质(如:陶瓷、首饰、玉雕、玻璃、漆艺、珐琅等),作品数量(系列作品标明有几件)。

3、参展实物作品送件须进行完整包装(包装箱外须明显标识作品信息及联系电话),包装及相关信息不完整的作品将不予接收和保管。

6、电子版材料请于420日前发送至邮箱:scxy@ecn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汇创青春-工艺美术类-XXX学院-张三-电话

7、实物作品请于420日前交送至中北校区双创大楼512潘老师处。

三、展览展示说明

1、参展院校及参展者必须保证提交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提供虚假信息者,活动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

2、参展院校须对报送的作品信息和内容进行审核,参展作品名称及内容不得包含色情、暴力、恐怖、反动等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政策方针及法律法规,严禁使用社会名人、明星图片和信息。参展者须承诺参展作品为原创作品,不得出现抄袭仿冒他人成果等现象,如出现作品抄袭、违反版权、商标、专利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等情况,由参展者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组委会对提交的作品相关信息进行保密管理,但有权使用参展作品及信息进行与本次展览活动相关的宣传推广。活动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收藏等权利。

四、展览开幕及巡展时间

展览评选时间:2021年五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获奖作品展示:2021年五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汇创总展展示:2021年六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

联系人:刘老师、潘老师

电话:18616993938

附件:作品信息表.xlsx

 

 

华东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